“诚信·维权”座谈会与会专家认为:维权重在超前保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15: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通讯员鸣义报道:就“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公众评价”调查报告,广州社情民意中心与市消委会昨天举行了“诚信·维权”座谈会,专家市民一致认为:维权重在超前保护,政府部门应负起责任。 一位市民代表谈到,自己所购买的楼盘,功能规划变来变去,几年时间小区忽然冒出了垃圾压缩站、公共厕所、肉菜市场,与买楼时发展商的承诺大相径庭,发展商把责任推到
暨南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周显志教授认为,对消费者维权,需要有强有力的政府监管。目前有关的法律法规其实是比较完善的,但执法部门却软弱无力,监控不到位。他认为,首先要有诚信的政府,才有诚信的公民、企业,然后才能建立诚信的社会。 广州市委党校的陈伟教授认为,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动不动要消费者自己去打官司,成本太高了,政府部门应负起责任,尽可能做到超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座谈会上,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赵志鲜透露,广州市消委会与市仲裁委员会即将成立“消费纠纷仲裁庭”,当消费者利益受损,双方协调不果时可进行仲裁。广东恒益律师所吴凯律师说,消费者在签合同时须注意要把此项列入合同条款,可有效提前预防纠纷发生。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