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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被盗房东赔不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若没有相关书面协议,损失一般由租客承担

  本报讯实习生游娟、记者鲁钇山报道:目前,广州市的外来人口数量众多,出租屋遍及各区。如果房客在出租屋丢失了东西,房东要不要进行赔偿呢?日前,租住天河区棠东小区出租屋的张小姐致电本报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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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下午,张小姐下班回来,发现出租屋的门锁被撬。推开房门,只见电脑显示器还在,主机已不翼而飞。放在桌上的钱包也没了踪影,整个屋子被翻了个底朝天。张小姐随后找来房东,房东马上拨打“110”,两名警察到来了解情况并立了案。

  张小姐说,前几天她忙着装网线,由于动作比较大,附近的很多住户都知道,估计是从那时开始就被人盯上了。记者询问房东准备如何处理这件事,房东说会给这里的所有房客统一换锁。对张小姐的损失她非常同情,希望能够尽快破案。同时,她也表示,如果不能破案,她也没有义务对张小姐进行赔偿。

  记者随后致电广州市消费者协会,负责的同志说,房客失窃所蒙受的损失,一般都由失窃者自己承担。只有房东或物业公司和房客达成相关书面协议,并在协议中写明失窃的责任由房东或物业公司承担的,才由房东或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在某些有明确的物业管理部门的小区,越来越多的房客开始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这种协议,发生失窃案件后都由物业公司负责赔偿。(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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