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管理当街挥拳 袭警事件一月两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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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07:2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警察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可是谁来负责警察的安全?一工程师因妹妹被公共汽车轻微碰擦,当街殴打前来调解的民警。就在此事发生的当月,一铁路职工因所乘轿车与警车相撞,伙同数名男女殴打民警,导致其半身瘫痪。上周五,这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王长明及吴健等人,被南京检察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审查起诉。 1月28日晚上7时许,40路公交车的驾驶员张某在驾车经过红山路车站附近时,不慎碰
与王长明相比,铁路分局电务段职工吴健等人的行为更为恶劣。1月10日凌晨1时许,吴健与其妻乘坐朋友卓辉的轿车在经过太平门加油站时,与一辆警车相撞。卓辉系酒后驾车,民警当即要求其出示证件并接受处理。吴健与卓辉立即动手殴打民警,卓辉妻子还打电话召来4个朋友“帮忙”。“122”与“110”接警赶至现场,却遭到对方的猛烈围攻,特巡警大队的民警高某被殴至颈椎脱位,半身失去知觉,至今仍在治疗之中。(黄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