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农村下月推行养老保险 农业人口均可参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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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09:20 新华网 | |||||||||
昨天,全国人大代表、大兴区委书记沈宝昌透露,今年4月份,大兴区将在全市率先推行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沈宝昌代表说,即将推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经过了多次论证,专家们认为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可以基本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从4月份起,凡是拥有大兴区户籍的农业人口均可参保,最低参保年龄为16岁。
据介绍,这种养老保险的标准是——参保缴费点比最低生活保障高,养老保险基金的利润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保险金包括集体经济缴纳和个人账户两部分,除了个人账户外,另一部分是来自包括由市、区、镇三级财政和农村集体经济共同构成的补贴金。为推行这种养老保险制度,大兴区、镇两级财政将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对参保人员的补贴。 据了解,大兴区将推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与一些地区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比有了重大突破:一是最低缴费标准依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确保参保人员在年老后的生活水平始终高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二是政府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对参保人员的补贴和养老保险待遇的调整;三是实行“普惠制”,在养老保险开始实施的五年内,除对达到缴费标准的给予补贴外,对暂时因观念意识不到位或经济条件不具备的,政府保留补贴账户,让农民有一个认识过程。(记者白延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