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奥现代城没领证急着“出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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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12:12 沈阳今报 | |||||||||
记者单长英实习生孙晓青 今报讯 600多户居民入住国奥现代城已经两个多月了,房子没有验收合格证,房证的影儿也没看到。新房交工没见合格证 2003年9月,李先生购买了黄河北大街国奥现代城的一处期房。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
2003年12月25日,李先生接到了开发商的电话,通知他可以到开发商处办理房屋交接入住等事宜。李先生按照合同,要求开发公司出示商品房验收合格证明,但始终没有看到,因此一直没有办理入住手续。期间,李先生曾找到物业打开房门进入自己的房间,却发现地面出现裂痕,李先生对房子的质量不禁担心起来。 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明,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合同中规定的商品房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方还应该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开发商:我们按合同办事 昨天下午,记者与国奥现代城的开发商辽宁筑成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赵兴平取得了联系。赵兴平说,由于去年非典延误了工程进度,所以在办理验收手续上也遇到了困难,但现在相关材料已经申报上去,这个月内验收合格证明就能办下来。 与此同时给住户带来的麻烦,筑成地产愿意按合同办理,不会影响住户的利益。 相关部门:违约就应赔偿于洪区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金先生介绍,对于房屋合格验收,应该由出卖方自己先进行合格验收,再向质量监督站备案验核。房屋在没有经过验核的情况下,不允许住户入住。 沈阳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孙先生认为,这种情况属于开发商违约。出卖方在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将商品房出卖,这本身是一种欺诈销售,根据商品房出售的相关法律,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赔偿。 热线声声 沈河区五里河巷4号楼232室业主何女士询问:买的商品房“缩水”应该怎么办? 沈阳市房产局测绘大队工作人员答复:首先应该请房产测绘部门测量一下,如果真的存在“缩水”问题,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记者王丹/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