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要杜绝“人情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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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12:52 钱江晚报 | |||||||||
本报通讯员 詹肖冰 本报记者 陈雷 2004-3-14 本报讯老百姓最担心执法者出什么问题?“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都是执法不公。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在公安执法环节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浙江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从当前公安执法工作中群众反映、社会反响比较突出的问题入手,重点调查剖析有无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的问题,有无随意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责令停产停业、吊扣证照等问题;有无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履行法定职责、失职渎职、管理缺位、打击不力的问题,有无对群众耍特权、抖威风、有意刁难、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打人骂人等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有无包庇放纵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有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人和事,有无滥收滥罚、利用办案权力搞创收或非法插手经济纠纷等行为;有无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正等问题。 对调查剖析出来的问题,各级公安机关都要逐条逐项予以立项,并采取定责任单位、定整改目标、定整改期限的方式落实整改,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取信于民。在落实整改中,对重大问题将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实行挂牌限期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