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民告官”案村头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06:0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驻马店讯昨日下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一项新举措:从即日起,发生在驻马店市农村的“民告官”案件,原则上都在村头开庭审理,并尽量做到当庭宣判。

  据了解,该举措的主要内容是:基层法院和法庭受理原告是农村居民,被告是乡镇政府的行政案件,原则上在原告村委所在地开庭,个别在村委所在地不便的,可在乡镇政府所
黄页微成本营销方式 不见不散约会新主张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在地开庭;原告是农村居民,被告是县级政府或其职能部门的行政案件,原则上也要在原告村委或乡镇政府所在地开庭。开庭前三日,必须将公告张贴到开庭地点及相邻的村,开庭地点以选择在村头麦场、假日农村学校操场等开阔处为宜,以吸纳、方便更多的群众前来旁听。庭审活动在不违背行政审判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必须做到程序简洁、高效,采用群众能够听懂、看得明白的庭审方式,并尽可能地做到当庭宣判。

  有关人士认为,把“民告官”案件放到村头去开庭审理,不仅方便了群众,而且也增强了群众对行政审判的监督。 (记者 李钊 通讯员 越松)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