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钢瓶赶快找“东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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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08:28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袁筱孟飞鸿实习生何兰) 4月1日起,成都市所有液化气经营企业将只对“本家”钢瓶进行定点充装,而对那些没有产权归属的“流浪”钢瓶一律不予充装。昨日,成都市市政公用局、成都市质监局、成都市安监办等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对目前市场上50万只“流浪”钢瓶持有者发出最后通牒:下月1日之前,必须将钢瓶产权转移至合法液化气经营企业
据介绍,目前成都市场共有60余万只钢瓶,其中约50万只没有按规定转移产权至液化气经营企业,而这些“流浪”钢瓶主要集中在餐饮娱乐行业和私人手中。另据统计,成都市六城区内仅有6家合法液化气经营企业,他们旗下共有100多个经营门市,而目前市场上共有2000多个门市,非法门市占到95%。非法经营户时常忽略“流浪”钢瓶超期、严重锈蚀等质量问题,随意给钢瓶充装液化气,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按要求,4月1日起,办理钢瓶产权转移、租赁钢瓶和充装液化气都应到合法液化气经营企业,购买液化气时,也应注意钢瓶上的钢号和封口胶套。目前用户拥有产权的气瓶,可根据自愿的原则,通过协商以适当方法将产权转移至气瓶充装单位,任何部门不得强行要求气瓶用户将气瓶无偿交给气瓶充装单位。钢瓶产权按规定归属液化气经营企业后,用户使用液化气需到企业租赁钢瓶使用,除液化气钢瓶押金外,各液化气经营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用户收取开户费、钢瓶消磨费、检测费、钢瓶租金等不合理收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