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岗位资格证书11月开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08:28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张婷婷周波实习生杨希) 记者日前获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与教育部合作,面向全国共同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并开设高教自考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及独立本科。
据了解,岗位资格证书考试共设有培训与就业、劳动关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与生育保险、工伤保险6门课程。全部考试合格者,可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承认其相应学分。考生还可继续参加此专业其他课程的考试,以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 记者还了解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以及高教自考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均实行全国统考,资格证书考试在每年5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首次考试拟于2004年11月举行;自学考试的首次考试拟于2004年10月举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