鲅鱼变杂鱼赔偿得双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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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10:10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文章)张先生到嘉地渔村就餐,点了一道鲅鱼烩饼子的菜,谁知菜上桌后变成了“杂鱼”烩饼子。他带着发票和菜的样品,向沙河口区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举报。消协依法为其讨回了这个菜的双倍赔偿。 3月12日晚上,张先生等两人来到位于理工大学东门附近的嘉地渔村就餐,点了鲅鱼烩饼子等三个菜。鲅鱼烩饼子这道菜上来后,张先生吃了几口,感觉鲅鱼的味道不对。仔细一
3月14日,沙河口区消费者协会接到举报后,立即赶赴嘉地渔村对张先生的投诉进行调查。嘉地渔村承认张先生反映的问题是真实的。消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责令嘉地渔村给予张先生两倍的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