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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侵权新“招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10:11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本报记者 朱本召

  又到“3·1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已有10个年头了,如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出现了哪些新“招数”,消费者在新情况面前又如何维权呢?

  手机投诉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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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长沙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统计,2003年度该处通过“12315”热线受理的商品投诉中,在长沙市区排名前10位的分别是:手机,378件;空调机,279件;电视机,214件;洗衣机,153件;饮料,75件;电冰箱,73件;服装,68件;鞋,65件;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35件;燃气热水器,35件。

  被消费者投诉最多的手机,存在的问题较复杂,如质量不过关,无法开、关机,屏幕开裂,颜色改变;服务不到位,出现问题退、换和维修都难,“质量三包”成空话;水货太多;以旧翻新、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严重。

  尤其是手机出现问题后,很多厂商只认可自己维修部门的检测结果。很多投诉者反映,本来经工商部门指定的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是手机本身的质量问题,可是一送维修部门,结论却是“进水”、碰撞损伤等,变成了消费者自己的过错,自然就无法享受“质量三包”之类的服务承诺了。长沙蓉园宾馆的刘先生不久前就遭遇了这样的烦恼:他以2200元购得一台某著名品牌的手机,第3天在没有任何碰撞的情况下,手机显示屏突然开裂,他当即送去维修。但维修部门说,这是他自己撞坏的,不属“三包”范围。刘先生不服,向工商部门投诉,并将手机送到省工商局指定的鉴定机构———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湖南分公司(原商检局)进行检测,结论是“移动电话性能故障,非硬物碰撞、进水所致”。他拿着这份检测报告找生产厂家,但厂家给他的答复是:他们不认可这家鉴定机构,他们只认可自己维修部门的结论。

  房产投诉渐成热点

  近段时间来,针对房产问题的投诉越来越多。仅今年3月上旬,长沙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就接到这类投诉数十起。

  从投诉的情况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一些方面:一是房屋质量问题。如墙面屋面开裂、起鼓及漏水等等。二是广告欺诈。很多房产商喜欢炒作概念,广告做得天花乱坠,实际情况却难相符。如某楼盘号称打造“山水园林”,其实山既很远,水也看不到。三是合同无法兑现。长沙购房以期房较多,房屋成型是在签订合同之后。由于开发商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很多合同规定的内容无法兑现。如克扣用材,短斤少两,该贴瓷砖时刷油漆,该用高级材料改用一般材料,该用名牌高速电梯改用一般电梯,等等;交房时间一拖再拖,产权证件遥遥无期。四是物业管理乱收费。如某“花苑”住户投诉,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向他们收取所谓“燃气点火费”,说是代燃气公司收取,但他们打电话询问燃气公司,燃气公司说他们从来就不曾收过什么“点火费”。

  在房产方面最大的还是“认购陷阱”问题。签订购房合同前,销售商往往要求购房者交纳不菲的认购金(或定金),而购房者在广告引诱和开发商“人造”的销售火爆假象催迫下,很容易未经详细考察、分析就交纳认购金。但签订合同时发现,所购房产并不理想,这时却已没有了选择权。如果放弃购房,就别想取回认购金。其实,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购房者交纳“认购金”应属于一种预订行为,不应具有合同的约束力。但销售商往往单方面在认购条款上进行规定,如期限内未签订合同,认购金不予退还。购房者稍有不慎,便会落入圈套。

  网络欺诈隐患初现

  前不久辽宁凌源市甄先生向长沙市工商部门投诉,他去年12月根据网络广告,向长沙市燕子岭正街36号信箱“空中商城”秦致元汇款148元购物,结果钱汇了3个多月,货却杳无音信。

  网络欺诈是维权领域出现的一个新课题。随着网络影响的不断扩大,网上交易行为逐渐增多,这方面的投诉也不断增加。由于网络的所谓“虚拟性”,查处这类问题十分困难。

  另一个影响更为恶劣的新问题,是对手机短信的投诉。这类投诉往往还将一些影响较大的电台、电视台牵扯进去了。长沙张先生反映,他收看某电视台一节目时,根据主持人提供的方式,发送了一条短信息参加所谓抽奖游戏,后来查手机缴费单时发现,为这条信息他花了15元钱。而成都的陈先生在收看湖南某电视节目时,按提示“发短信GEGE到9688可赢取大奖”操作,后来发现花去信息费60元。这类由电台、电视台公开发布的短信游戏,其实都带有很大的欺骗性:在节目过程中播出时,大多数只是宣传其“有抽取大奖的机会”,而不会介绍其收费情况,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付出费用。

  新难题面前的维权攻略

  针对维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长沙市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同志建议:消费者目前还处于弱势地位,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有组织地进行抗争,到行政执法部门寻求帮助。同时,端正消费心态,不贪便宜,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这样就不会轻易落入陷阱。购房时要尽量少购期房,尽量选择信誉度高、实力强的开发商,交纳认购金前一定要对房屋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对认购条款了解清楚,签合同时最好征询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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