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保险”有蹊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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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10:3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市民郑先生近日遇上怪事:他与朋友几年前在同一时间贷款买房,朋友的房价与贷款金额均比他高,但由于是在同一银行的不同支行办理业务,各支行指定的“个人住房保险”承保保险公司又不相同,结果在今年2月底两人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时,才发觉房价低、少贷款的郑先生保险费用反而比朋友高。对此,有关业务人员解释是因银行收取“中间代理费”所致。
“我最近和朋友同时办理个人住房按揭提前还款退保手续,发觉其中不少地方解释不通!”近日,住在市区龙禧花园的郑先生向记者投诉道,2001年5月他购买了总价为41万元左右的新居,向某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贷款28万元,并根据银行要求在“平安保险”以房屋总价格为保险金额交纳了3276.74元的“抵押房屋保险”。同样在2001年5月,他的朋友黄女士在该银行龙湖支行贷款31万元买下了房屋总价为50万元左右的另一花园小区新居,应该支行要求向“太平洋保险”以贷款金额为保险金额交纳2480元的“个人住房保险”。 今年2月,郑先生和黄女士决定一起去办理住房按揭提前还款,并同时到保险公司办理提前还款退保手续,由此意外地发现两家人的保险单不一样:首先,他是被以房屋总价来计算保险费的,而黄女士则是以贷款金额;其次,“平保”的退保费费率是3.5‰,并只退90%的退保费,而:“太保”是2.7‰,并全额退还……他表示十分不解:“按规定应交纳多少费用都是应该,但这样我觉得消费得不明不白———同一银行的不同支行为何会在不同的保险公司开设同一保险业务,并且各项细则相差那么大?银行事先也未向我作任何说明。若不是偶然碰上,谁会注意到其中的差别呢?” 记者为此先后与某银行高新区支行办理房贷的罗先生以及“平安保险”办理业务的杨先生联系,但罗先生却几次都联系不上,记者留下电话后也一直未有回音。而“平安保险”的杨先生解释说,办理该项房屋抵押保险的业务是保险公司应银行的要求而承办的。据他所知,“住房按揭保险”的保险金额各保险公司规定各不相同,分以房屋全价投保、以贷款额投保及以贷款额+20%的贷款利息投保3种情况。至于为何退保费率各不相同并且他们只退回90%的退保费,他解释说,前者是各保险公司应市场要求而作出的调整,后者则是银行按规定收取的“中间代理费”。他表示,当年该支行办理房贷业务的人员目前已分散难寻,为了不使客户利益受损,“平安保险”决定自己付还郑先生这10%的退保费,并在今后改进业务。 消费提醒:办理“个人住房保险”之前,务必详细了解退保标准等相关细节,同时对比各保险公司之间的保费差异,若存在明显差异,应向银行提出质疑。本报记者陈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