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男子刀伤女友迫其从良被以故意伤害罪判1年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11:20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智勇 孙齐昆 通讯员伍建红)为了让做妓女的女友从良,邓某刀伤女友,一时冲动却换来了一年半有期徒刑。 去年7月18日,来自湖南的邓某为了使女朋友李某不能再做妓女,带着水果刀等工具,窜到顺德伦教一居民区,并守在那里等候李某。9时许,当李某经过此处时,失去理智的邓某冲上去用水果刀朝李某的脸部、头部、手部等部位乱砍乱划,导致李某全身多处受伤。
日前,顺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法一审判处邓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