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介要周转扣下房款十几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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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14:5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买方给了钱拿不到房产证,卖方又没收到购房款。房管部门正在调查此事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报道:广州读者庄先生致电本报,称其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被房屋中介欺骗,交了十几万元的购房款却至今没有拿到房产证。而作为卖方的曾先生,同样也没有拿到购房款。
庄先生日前告诉记者,去年8月、9月间,他在东山区五羊新城某房屋中介行看到有一处两房一厅的房屋出售,售价19万元。庄先生和老伴商量了一下,觉得房子不错,就拿出了多年的积蓄,准备买下这处房产。他先交了1万元的订金,又交了15万元的首付,再后又交了3万多元的税费和中介费。此后,在房屋中介的主持下,买卖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至此,庄先生认为,房子已经买下,只等过户了。 但是,令庄先生奇怪的是,他付钱之后房屋中介行一直没有和他联系。他打电话去问了几次,中介先说卖方曾先生到福建出差去了,又说曾先生最近不太方便,一拖再拖。 庄先生一着急,就打电话给曾先生询问,结果发现房屋中介给他的电话号码根本打不通。庄先生随后按照该房屋的地址去找到了曾先生。 据曾先生说,他听了庄先生的叙述后感觉非常奇怪,因为当时他们签订的合同中有一个条款,声明只有经过公证之后合同才能生效。庄先生找他时合同还没有经过公证,也就没有生效。同时,他也没有收到中介公司转来的庄先生交的房款。当时,中介公司给曾先生的说法是,他的房屋正在出租,并且按月会给曾先生送来租金。 此后不久,庄先生、曾先生一起找来房屋中介公司的人,三方坐下来洽谈。庄先生要求中介公司把钱交给曾先生,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中介公司表示,公司现金运转有些问题,过几个月才会把房款交给曾先生。曾先生称在现有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和中介公司重签一份买卖合同,完成交易,但前提是中介公司先把钱交给他;如果过几个月再交易,到时卖与不卖还都要重新考虑。 庄先生对中介公司的行为万分气愤,到广州市房管局房地产中介经济人投诉部进行投诉。该处同志表示,目前正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庄先生说,如果投诉不能尽快解决问题,他将把该中介公司告上法庭,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记者就此采访了黄锦辉律师,黄律师表示,在本次交易中,房屋中介的行为构成违约。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庄先生可以要求房屋中介返还其15万元首付购房款和3万元中介费及税费,同时可以要求返还双倍的订金共2万元。(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