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局公布十大“不良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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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16:09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3月15日电(记者施予)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浙江省工商局特别公布了十家不良企业的名单及其主要的违法事实:1、浙江省烟草公司舟山普陀区公司强制推行卷烟统一价格,限制竞争。2、杭州余杭味源酿造厂无证生产假冒镇江陈醋。3、温州市煤气总公司等七家公司垄断煤气供应价,防碍公平竞争。4、浙江中创企业代理有限公司在中介代理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5、浙江博思企划广告有限公司抽逃出资。6、浙江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登记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7、浙江兆信防伪科技有限公司年检时隐瞒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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