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整顿商场超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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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5:09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贾少强通讯员陈意深马文锋)龙岗工商分局着手在辖区内开始整顿和规范商场(超市)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构标价”、“模糊标价”、“两套价格”、“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并规定,出租柜台必须挂牌经营。 为规范商场(超市)经营,龙岗工商分局大力推广和落实商品交易市场“票据制”,
为方便消费者识别经营者的真实身份,龙岗工商分局将实行出租柜台挂牌经营制度。由出租方负责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明显处悬挂或张贴(标识内容统一为“本柜台为租赁柜台”),分清经营责任。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贾少强通讯员陈意深马文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