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医师登广告露了马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5:10 深圳商报 | |||||||||
假医师登广告露了马脚 卫生部门查处我市首宗持假证行医案,发通报要求把好执业人员聘用关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王美华通讯员袁立新)一名持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先后被2家社会医疗机构聘用2年多的假冒“副主任医师”,近日被深圳市卫生局查获。据了
深圳市卫生局发出的通报显示,这名持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是一名女性,应聘在一家社会医疗机构。她本人应聘时提供的资料是:李某,女,47岁,辽宁中医学院本科毕业,中医副主任医师,取得辽宁省卫生厅1999年5月1日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她自称在辽宁中医学院毕业后,曾任辽宁省鞍山市某医院内科医生并到北京中医药大学进修,随后出国到印尼雅加达某中医针灸中心、菲律宾某中医门诊及马来西亚吉隆坡某针灸康复院当医生,2000年至2001年在福建泉州某门诊部当医生。2001年以后,她在深圳市两家社会医疗机构门诊行医,并在深圳市某区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记者了解到,李某的假证被查获,过程有些“曲折”。当时,李所在的医疗机构准备就她所开展的诊疗业务刊登医疗广告。在广告报送深圳市卫生局中医处审批时,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李某《医师执业证书》上的资格证书编码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编码不一致,而且《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与类别不吻合,这引起工作人员的怀疑。在进一步核查时又发现,李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有涂改的痕迹。于是,工作人员向李提出对编码不同的两本证书进行校验,但李拒绝提供两本编码不同的证书。卫生部门发通报要求把好执业人员聘用关 随后,深圳市卫生局中医处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辽宁省卫生厅中医处联系查实证件的真假。辽宁省卫生厅中医处的协查结果是:辽宁中医学院、辽宁省卫生厅相关部门均无李某学历及业务档案资料。由此,李持假证行医的事得以暴露。至于李本人自称的其他学习、进修经历是真是假,尚无法辨别。据此,深圳市卫生局退回了李所在机构的广告申请,并责成所在的区卫生局吊销和收回李某的《医师执业证书》,终止其一切医疗行为。 深圳市卫生局中医处负责人说,这是目前深圳市卫生局查获的第一宗持假证行医个案,并就此发出通报。这一个案提醒社会办医机构,在聘用执业人员时必须提高警惕,因为持假证者通常选择应聘的是社会医疗机构,如果失察而聘用了持假证的“医师”,就为医疗隐患的发生埋下了祸根。各区卫生局和各医疗单位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医疗准入工作,严防假医生混入医疗队伍。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王美华通讯员袁立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