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相信“大甩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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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5:4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成都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首次发布了“3·15”消费价格警示,用物价部门在价格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鲜明个案提醒市民,“大甩卖”不可轻信。 物价部门揭露的价格陷阱,就是部分商家惯用的明折暗涨,用虚高价格引诱消费者上当。小王是一名到成都求学的大学生,日前他到科华路一家休闲服专卖店买衣服,该专卖店打出“全部商品八折优惠”的招牌。他选了一件标价128元的外套,以100元的优惠价买下。
第二种价格陷阱更不易发现,但在许多购物场所却为部分商贩屡试不爽。李女士日前在双林路附近一商店购物后,被一位小姐叫住,称其购物已达到一定金额,可免费领取抽奖券。李女士想不用花钱试试无妨,结果抽中三等奖———以300元钱购买某品牌化妆品,可获赠精美首饰。自以为拣到了“大便宜”,李女士掏钱买了下来,结果回家后才发现,所谓的“精美首饰”不过是不值钱的玻璃制品,而300元买来的化妆品在其他商场只卖100多元。 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表示,类似出自不法商家的欺诈手段还包括清仓大甩卖、急需资金还贷、租房到期、节日回报消费者等等。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凡销售处理商品不标明“处理品”及其价格的;标示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市场最低价”、“极品价”的等,都属价格欺诈行为。检查分局希望消费者遇到类似的价格欺诈时,都能主动去举报。本报记者许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