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规则 有些消费纠纷可避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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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5:4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从昨日起,成都市工商局与本报联合推出为期两天的“投诉招手停”结束了。昨晚,成都市工商局副局长周芝茂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受理消费投诉只是消费者在消费权益受到伤害后的一个补救措施,综合成都工商12315处理的投诉来看,很多的消费如果遵守一定的消费规则,消费纠纷其实可以避免。为了避免消费纠纷,周芝茂针对一些终点领域的消费,向消费者作了一些提示:
选择现房时,须实际考察、货比三家;选择期房时,要在合同中将商家承诺的各项条件罗列清楚。签订购房合同时,条款要详细周全、语义明晰,切忌使用带有歧义的语句。旅游、餐饮、娱乐消费时,要选择营业执照等齐全,安全、卫生条件好的场所消费,尽可能取得消费凭证等。(赵郁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