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据没得到1分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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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7:00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陈光余记者杨华春)热水器爆炸起火,将彭州市下岗职工刘光茹的一张脸烧出大大小小近20个水泡,直到昨日,刘光茹也没能够从商家处获得1分赔偿费,而只是拿到商家出于人道主义的3000元补偿费。工商部门为此提示,消费者一定要保管好第一证据以便更好地索赔。
热水器喷出火舌 日前的一个晚上,刘光茹前往妹妹家,刚打开水龙头洗手,只听得“嘭”的一声巨响,热水器下端喷出一条火舌袭向她,一阵灼热的火焰将其脸部烧伤。这时,屋顶七八个平方米的胶板也被震得七零八落。当回过神来后的刘光茹看到满屋狼藉的情形时,第一个反应却是请修理工马上维修,恢复原状。当晚,修理工将热水器修好并打整了房间。次日,脸部感到痛楚难忍的刘光茹住进了医院,这时她脸上已长出近20个水泡。 现场已毁无法索赔 就在刘光茹住进医院的同时,她向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彭工商所进行投诉。当工商人员和某品牌热水器管理者看到已经修好的热水器时,厂家说:“热水器已经修过,怎能说是我们的产品有问题呢?” 负责协调此事的天彭工商所汪涛告诉记者:“因为当时现场已清理,热水器已修过,现在再将热水器拿出检测,不管什么原因,任何结果都将不具有法律意义。”但是,考虑到刘家困难,工商人员与厂家主动进行协调。最终,厂家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给刘光茹补偿了3000元。 汪涛借本报告诉消费者,像这种突发事件,消费者一定要保护好第一现场,一定要保护好证据,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以便调查取证,查明原因。否则,消费者即使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带来的伤害、损失都将无法得到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