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交了意向金房子却“长”了9岁》追踪·“京昌房产”解释缘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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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7:15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记者涂永辉报道:昨日,本报报道了《签了合同交了意向金房子却“长”了9岁》。事后,在中介公司的调解下,房主一直不同意将意向金退还蔡女士。昨日,“京昌房产”老福山店店长陈某告诉记者,公司正就此事与房主和蔡女士协商,如协商不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陈某解释说,其实在该公司工作人员拿着房主的房产证去南昌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