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九华山拆迁项目操作问答实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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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10:4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今年2月1日起我市实施新的《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最近第一个项目九华山隧道工程拆迁正在进行之中,补偿价究竟如何测算,哪些装饰装修物品可以得到补偿,针对具体操作中的种种问题和疑问,本报独家邀请有关部门进行解答。 送达分户评估报告为何要签字
问:拆迁人员上门送达分户评估报告时,当场就要求签字。我们很担心,签了字会不会就表示我们已经认可了评估结果? 答:要求拆迁户在报告送达回执上签字,是加强对拆迁人员的监督,确保每一份评估报告都送到拆迁户手中。按拆迁新政规定,拆迁户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评估结果送达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要求评估机构作出解释说明。如仍有异议,可以委托其他机构重新评估。 下面有车库,楼层如何算 问:我家楼下有地下室车库,评估时为何把我家算作一楼,而不是二楼? 答: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即使底层地下室为车库的,原房屋一楼仍不能算二楼,但层次因素修正时,底层系数可在原来基础上增加1%。 院中物品如何补偿 问:我家院子中种了不少花,能否得到补偿? 答:这不在补偿范畴,居民可以将花移走。 至于院中的水泥地坪、院墙等,可以参照《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作为附属物进行补偿。具体标准为:一砖厚围墙45元/平方米、半砖厚围墙25元/平方米,住宅庭院内砼地坪30元/平方米、砖地坪8元/平方米,水泥场地(厂区)55元/平方米,道路70元/平方米,住宅室外水池50元/个,利用室内空间或坡屋顶空间建成的阁楼(或夹层)高度在1.4米以上的部分80元/平方米。 窗帘盒、“葡萄架”也有补偿 问:我家的室内装饰评估表上,为何不见窗帘盒和屋顶装饰用的“葡萄架”两项? 答:这两项在评估时应计算在内,“葡萄架”在评估时属于“天棚”分部项内,窗帘盒属“其他”类。如被拆迁人有疑问,可要求评估人员进行解释。 公房、私房同样评估 问:我家住的是公房,拆迁时如何评估? 答:单从拆迁评估方面来说,公房和私房是没有区别的。只是,在补偿金的分配方面,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房屋的产权人拿10%,承租人拿90%;非住宅房屋则按使用年限,产权人拿100%至40%不等。 装修工钱能否得到补偿 问:我家装修时的工钱是否能得到补偿? 答:装饰装修评估时,已充分考虑了材料费、人工费和机械费。 问:遮阳篷是否能计入补偿评估? 答:对《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评估。确有其事的,可由拆迁当事人自行协商。 搬家费和户口无直接关系 问:我家的房子是最近落实私房改造政策而返还的,归我们兄妹6人共有。大家的户口都还未及迁入。那么我们还能拿到搬家补助费吗? 答:按拆迁新政规定,搬家费和过渡费是支付给住宅房屋的实际使用人的,与户口没有直接关系。 作者:齐文洁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