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一个“烂手爪”险些“沾”在手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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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11:14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市民贾先生向记者反映,日前,他抓住一个“烂手爪”,扭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却表示:这事我们也管不 了。 13日早5时,贾先生在通达街自家门前晨练时,发现一个20多岁的男子正拿着“喷枪”往自家单元门旁的墙上涂 办证的电话号,贾先生当即将那个年轻男子抓住,并扭送到附近的南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局有关人员听了贾先 生反映后却表示:这事我
听到城管部门这样回答,贾先生十分失望。他不解地对记者说:“执法部门都管不了,那我一个普通老百姓怎么办? ”贾先生随后拨打了市政110电话,被告知得找当地派出所。贾先生又拨打了110报警,被告知会有人很快出现场,但贾 先生等了一会儿也不见有人来,就要求南岗区城管执法局的值班人员先看住那个乱涂办证的年轻男子。不一会儿,贾先生来到 了七政派出所,七政派出所的一位民警告诉他,那个年轻男子已被南岗区城管执法局夜勤科的人带走了。 13日下午,记者在贾先生家的单元门外看到,墙上乱涂的手机号只涂上了138。贾先生将手伸给记者看,一个手 指上面的黑油漆还没洗掉,是抓那个乱涂者时弄上的。随后,记者与贾先生一起来到南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工科一位 姓周的负责人对此解释说:“乱涂乱画确实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管理,一旦抓到现行,执法人员应责令乱涂者自行清除,每乱 涂一处罚款50—200元,但实施起来难度很大。几乎所有的乱涂者身上都没有钱,无法对其进行罚款,而且乱涂者构不成 犯罪,执法人员也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只能放人。”(本报记者康福柱) 记者点评: 哈市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办假证者留下的乱涂踪影。从此事不难看出,执法部门对见义勇为者的爱莫能助虽然有其工作 态度问题,在执法上也确实存在一定困难,而困难所在之一是相应法规不健全,早日完善法规才是整治顽疾的出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