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爷”乱吃钱 蹲班房逾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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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11:2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以“土地爷”自居的涪陵区国家建设统一征用土地办公室主任陈东挪用公款20万元,用于赌博和消费,日前被判处五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去年6月,陈东在担任征地办主任期间,利用保管单位印章之便,采取偷盖单位公章,冒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用本单位20万元人民币作抵押,从中国农业银行涪陵分行营业部贷款16万元,用于赌博和个人消费。案发后,已归还了全部贷款16万元。
1998年7月至12月,陈东在该区国家建设统一征用土地办公室工作期间,经办涪陵某房屋折迁安置工作中,收受折迁户周某、任某贿赂款13000元。 在检察机关接受审查时,陈东主动交代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 涪陵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陈东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且数额较大,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已构成受贿罪。日前,该院作出一审判决,陈东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同时追缴陈东非法所得的13000元。 (记者易守华通讯员苏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