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窃超市被罚 小偷竟索要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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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12:29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小偷偷了超市的东西,被防损人员逮了。商家按自己的规矩,要以十倍处罚小偷;小偷交了罚金,但要求 得到发票。商家不肯给发票,小偷不断找上门。商家没了招,打电话报了警。警察来了,让商家把罚金退给小偷。这件事说来 滑稽,上周发生在福州某医药连锁超市内。 商家觉得很郁闷
遭窃的福州某医药连锁超市负责人介绍说,上周他们的一家超市的防损人员当场抓住这个正在行窃的小偷,被窃商品 价值80元。随后,他们按内部规矩(“偷一罚十”)罚了小偷800元。这个小偷承认了自己的偷盗行为,也交了罚金,但 是要求超市必须给发票。 这个要求被商家拒绝,但是商家没有想到,这个小偷对此不依不饶,连续三天跑到超市来,要求开发票。商家被“缠 ”得没办法,只好报警。警察来了,说商家无权罚款,必须把钱退给小偷,把小偷教育了一番后放走了他。对于这件事,商家 感到很郁闷。 商家无权罚小偷 对于商家“偷一罚十”的做法,警方认为不妥。福州东街派出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做法是商家单方面的行为,其 实商家无权这样做。就盗窃而言,该如何认定其行为以及法律后果,不仅与所涉及的金额有关,同时也与其行为的性质、危害 程度等有关,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他建议,商家抓到小偷应该报警,交由警方处理。 防损是件头疼事 “防损”目前已是商家最为头痛的问题之一,昨日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随着福州超市的普及,超市的漏损也成了各商 家的头等大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福州超市漏损率高达营业额的8%至10%。为了减少漏损,各个超市都设立自己专门的 防损部门。该部门的职责,就是负责抓小偷以及其他的商场安全事务。 福州一家大型超市的防损部经理说,尽管商家没有处罚权,可“偷一罚五”或“偷一罚十”是目前福州超市的不成文 的行规。很多商场都把防损部门的业绩表现,特别是奖金与抓小偷的情况挂钩,比如他们的做法就是罚1000元,其中400 元奖给抓小偷的防损人员。 警察、小偷、商家都碰到了一块,个个都觉得自己“很有道理”,但是“防损”的事情怎么处理才好呢?如果您有什 么意见建议或奇招妙策,请拨打本报热线7095055参与讨论。 本报记者 林银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