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鲜品调味品七成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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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13:00 沈阳今报 | |||||||||
记者顾波 今报讯 昨天,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沈阳市原汁清醋厂生产的黄豆酱油三项指标不合格。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今年1—3月份对省内市场、超市、商业企业等经营单位经销
此次监督抽查154批次,其中4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1.2%,涉及沈阳、大连、鞍山、抚顺、丹东、锦州六个城市。 其中,沈阳、鞍山、丹东、本溪抽查酱油、醋等调味品26批次,合格率仅为34.6%。其中,在此次抽查的13批次酱油中,不合格的六批次商品均是氨基酸态氮指标低于国家标准。标称“沈阳市原汁清醋厂”生产的“康达”牌350ml/袋装“黄豆酱油”的氨基酸态氮、铵盐、标签三项指标均不合格。 对此,省工商及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选购调味品时,要注意查看商品标签标注内容,其中氨基酸态氮指标越高的,营养成分越高。 另外,省工商机关近日在沈阳农贸大厅抽查海蜇时发现重金属铅、镉含量超标。长期食用金属超标的食品,易导致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并引发其他疾病;同时,发现沈阳地区部分酒类商品酒精度不合格,且多产自吉林。部分白酒的酒精度实测值远远低于标注值,其中,标称“吉林省榆树市正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井”牌42度白酒的酒精度实测值仅为29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