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每人每年少交费1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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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2:49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高望报道 酝酿了7个多月的沈城中小学收费新方案终于出台。新收费标准本着能不收尽量不收的原则取消了13项收费项目,平均每名中小学生每年少交费150元。 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印发的《2003-2004学年度沈阳市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各学校强行要求学生订购教辅用书(含教具),学校可以向学生推荐经
康平县的农村中小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小学每生每学期交96元(含书费、杂费)、初中每生每学期交156元(含书费、杂费),此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教育部门还将继续对沈阳贫困人口中的小学、初中学生,城市低保人口中的小学、初中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及其他学校残疾学生、工读学校学生免收杂费、课本费和校内服务性收费(指住宿费、热饭盒费、计算机上机费、校服费)。 市教育局表示,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乱收费现象,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