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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法庭上 大呼“赔大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2:49 辽沈晚报

  昨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农民孔庆江涉嫌拐卖妇女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想靠这个买卖“致富”的孔庆江在法庭上频频摇头:“钱没赚着,还得吃官司,我算赔大了!”

  41岁的孔庆江对于“发财”一事很是乐于“动脑筋”。2002年6月底,他觉得“帮别人找媳妇”赚钱,就在吉林省和龙市花8500元买回了境外妇女方某,并将方某带回建昌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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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以后,孔庆江看见人就做“广告”:“有光棍找不着媳妇的就找我!我给他‘介绍’外国媳妇!”

  2002年7月2日,经人介绍,孔庆江将方某以11000元的价格卖给建昌人高某为妻,由于方某当时已有三个月的身孕,孔某认为她肯定不能逃跑,便爽快地承诺:“半年之内外国媳妇跑了,我负责赔钱!”想不到的是,没出多久,方某还真的从高家跑了出去,早已将大话说出口的孔庆江只好赔钱给高某。

  为了尽快“赚”回这笔赔出去的钱,将自己的“业务”做大,孔庆江又于2003年3月下旬在吉林省和龙市买回境外妇女李某,并很快以12500元卖给建昌县的姜某为妻;2003年3月,他又买回境外妇女田某,并将她带回建昌,于3月20日在谭占龙、谭荣武(在逃)的介绍下以6500元的价格卖给建昌人王某为妻。事后,他觉得谭占龙在这笔“生意”中起了牵线搭桥的作用,还很“仗义”地给了谭占龙900元钱的“中介费”……

  就这样,在“买了再卖、卖了再买”中,孔庆江期待着有一天他能够借此“致富”。然而他的“梦想”却没能实现。2003年6月17日,孔庆江又在吉林省和龙市买回境外妇女朴某,并欲将其卖出,6月18日,当他带着朴某在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长途客运站中转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庭上,孔庆江承认了自己买卖妇女的行为,但却固执地认为自己不过是在“帮同乡的光棍找媳妇!收点钱也是应该的”。

  昨日上午的法庭审理结束后,将择期进行宣判,孔庆江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记者王晓倩 实习生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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