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办“葫芦案” 220余万元执行给不相干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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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3:16 新华网 | |||||||||
为尽快结案,苏州市金阊区法院执行庭的审判员李某竟然将执行到的款项采用移花接木的方式执行给了20多个不相干的当事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余万元。昨日下午,苏州市沧浪区法院对李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昨日下午2时,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诉人宣读了李滥用职权、贪污和受贿的事实。公诉人诉称,李在担任金阊区法院执行庭的审判员期间,为尽快结案,滥用职权将220余万元
在法庭上,李始终耷拉着脑袋,对大部分的事实供认不讳。对审判长提出是否要作无罪辩解时,李表示“我不要再作任何辩解了”。对公诉人提出的量刑,李也表示,我知道我所犯的罪行,我已经给我的父母亲人造成了很深的伤害,我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下午4点半,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快报将继续予以关注。(记者 周锡娟)(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