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决策须说明前因后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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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6:4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建邺区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推出了重要事项决策说明制。该制度规定,各单位凡作出重要事项决策,除了个别需保密、不宜公示的外,必须将决策出台的前因后果、操作程序及主要领导的个人意见,以说明书的形式在单位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同时上报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备查。列入重要事项决策内容的主要有:本单位重要人事安排,包括单位招录正式人员、内部重要岗位调整配备、中层以上干部提拔选配、区级以上先进的评定等;较大项目的基建;大额度资金的开支使用。(施纪 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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