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次告烟草没好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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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0:13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今报讯杨国江,阜新市的一家个体小店的老板,因为遭到阜新市烟草专卖局的违法行政,两年来,他先后13次将烟草专卖局告上法庭。 祸起强卖遭不明人物追打 “2001年5月的一天,阜新市烟草专卖局稽查队来了几个人,非让我买他们的烟,因为
“表面上是我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其实从那以后,他们明显加大了对我的‘执法力度’。不管什么时间,说检查就检查,说扣烟就扣烟,总在我这儿转。一次顾客和我说,老杨,以后我可不来了,你家保镖太多。”老杨自己统计了一下,前前后后有据可查的违法行政有13次。 2002年12月19日晚10点左右,老杨两口子带了些烟酒准备到朋友家串门。他们开车离开商店不远就被一些不明身份人员拦住。“当时把我吓坏了,他们打开我的车门声称自己是烟草稽查,要对我进行检查。他们也没穿制服,我也不认识他们,就打电话报了警,他们拽着我们两口子就打,等110赶到后才停手。我爱人的头和腰都受了伤,在医院躺了好长时间。” 起诉烟草小业主依法维权 “我感觉他们这么做肯定不对,咨询了律师后我坚定了告他们的想法。”从此,杨国江先后13次以违法行政为由将阜新市烟草专卖局告上法庭。法院于2003年6月作出了行政裁定书,除其中的一起案件因被告烟草专卖局提前撤销了其违法行政决定判定原告胜诉之外,其余案件原告均告败诉。判决下达之后,杨国江不服,将其中九起案件向阜新市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 2003年10月,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国江的上诉案件作出了判决。除三起案件因杨国江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维持了原审判决,其余的六起案件均被发回重审。2003年12月,原审法院将被阜新市中法驳回的六起案件全部再次驳回。老杨有些绝望了。 引起关注政协常委站了出来 不过,老杨在采用依法维权的同时并没有放弃在行政上的努力。在老杨的争取下,案件引起了辽宁省政协常委、省民营企业协会会长许锡武的重视。许常委亲自过问了案件的进程,并在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召开的首日将杨国江的案例作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改善辽宁省司法环境和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案的典型案例向大会做了提交,建议省高法和阜新市有关部门督办此案,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冯有为更是一直关注着案件的进程,在省人大十届二次会议进程中将案件材料转交省高院有关领导,要求高法重视并督办此案。“阜新市中级法院已经再次受理了我的上诉请求。”杨国江的眼里充满了希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