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工”儿子与母联手行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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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0:50 解放日报 | |||||||||
未工作过一天的22岁青年吴伟,竟冒充国家安全人员———“特工”,两年内在母亲何秀林的协助下骗得17余万元钱款。近日,长宁区检察院对这对母子提起公诉。 2001年7月,闲散在家的吴伟突然告诉母亲,自己跟随作为国家特工的电脑老师,已进入国家安全局工作,准备出国执行任务,因还处于考察期,让母亲帮忙向邻居借钱。母亲何秀林相信了,又添油加醋地告诉了邻居刘某,并以此借得人民币1万元。
同年11月,吴伟在西区一小招待所长期租借客房(每天房租180元),开始了他的“特工生活”。同时,刘某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吴伟的“大老板”,感谢刘某为国家做出了贡献。刚放下电话,刘就听到何秀林来敲她家的门,称自己也接到了中央领导的电话,让何同意吴伟参加国家安全局工作。刘某听后,从此对吴伟有求必应。从2001年7月到2002年9月的一年间,刘某先后交给吴伟母子17余万元。 2002年春节期间,何秀林偷偷跟随儿子来到其居住的招待所。吴伟向母亲摊牌,所谓的国家安全局、在领导身边工作等等都是虚构的,目的只是向刘某“借款”。吴伟还称,自己为了做生意,已将所“借”钱款花用殆尽,无法偿还,只能继续“借下去”,等生意做成后再归还。况且“借款”都写了借条,不算诈骗。 在法律与儿子之间,何秀林选择了儿子。她不但一次次将从刘某处骗得的钱交给儿子,还不断向邻居“洗脑”,说吴伟得到了领导的器重,前途无量;APEC会议是吴伟负责的;国家领导人在沪时,为安全保密还住在吴伟家……何秀林还着重说,国家工作人员向刘某借钱属于高级机密,不能外传,否则将会受到处罚。这些谎言将刘某骗得晕头转向,更使得她不敢将借钱之事告诉他人,甚至家人。(据新华社上海电)黄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