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开怀抱笑迎学子省外毕业生来豫就业政策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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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4:28 河南报业网 | |||||||||
河南报业网讯:昨日,记者从省毕业生就业办获悉,针对省外院校毕业生来我省就业事宜,我省大学生就业主管部门 专门出台了相关政策。 据了解,今年省外院校毕业生来我省就业手续办理将更加简单、方便,具体内容如下:
与我省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直接将其就业报到证手续交到接收单位;与我省省辖市市管或区管 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需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非师范经市人事局、师范经市教育局)盖章同意;与县及县以下单 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经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可将其就业报到证手续交至有关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 接收单位隶属关系不清楚的,可先将报到证手续交到省毕业生就业办,毕业生到我省报到后,再办理签转手续。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河南籍毕业生,愿意回原籍就业的,可将其就业报到证手续交到毕业生生源所在省辖市毕业生就业 主管部门;愿意在全省范围内联系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就业报到证手续交到省毕业生就业办,档案、户口随转。 省外院校河南籍毕业生跨省就业无须我省出具出省就业证明,各培养学校可凭毕业生申请直接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 省外院校在我省招收的定向、委培生未经原定向、委培单位和省教育厅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就业去向。 据了解,凡未经我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豫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省教育厅拟将省外院校当年在豫招生的录取数据库下发给各生源市就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数据库名单审核接收 毕业生。 (记者王曦辉 实习生赵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