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文书将邮寄送达 车主快快确认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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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5: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从5月1日起,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对非现场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法律文书(包括“电子警察”、“流动电子警察”、“市民拍摄交通违章”、“拍摄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将采取邮寄、公告等方式依法送达。交警部门提醒,车主应尽快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包括各车管分所、检测站等)、各交警大队或各区公安分局交通科业务窗口办理有效通讯地址确认手续。
以往,交警部门对非现场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都是通过车辆年检、报刊公布、广州金盾网等渠道告知当事人,但5月1日起,所有非现场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法律文书,首先都将通过邮局根据车主地址送达当事人,邮寄送达不到的才采取公告送达,因此车主的通讯地址的准确性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以往规定,车主通讯地址以车主身份证为准,车主如果发生地址变更、“人、户”分离或地址不详等原因,往往导致当事人收不到有关法律文书,延误了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时间。因此,广大车主应尽快前往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包括各车管分所、检测站等)、全市各交警大队或各区公安分局交通科办理有效通讯地址确认手续。 据悉,如当事人不按时接受处罚的,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蒋忆军 潘启兴 王普)(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