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破获一起非法传销绑架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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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5:01 内蒙古晨报 | |||||||||
据《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盛文春)日前,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刑警2中队破获一起绑架案,成功解救出被绑5 天的受害人蔡某,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2004年2月17日上午,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刑警2中队接到一妇女报案称,自己的丈夫蔡某于2月15日在 包头市银河游泳馆附近被3名犯罪嫌疑人绑架。
接警后,2中队在刑警大队的统一部署下,迅速组织警力走访、调查。当日晚,侦查人员掌握了一条重要线索:蔡某 在被绑架前几分钟曾接到一个名叫黄某的电话,案发后,黄某离开包头。经过对有关线索综合分析,侦查人员初步断定,该人 为此案重大嫌疑人。18日,侦查人员获悉,远在通辽的蔡某的父亲接到一个电话,要求蔡家在19日中午12时前向一个在 呼市开户的银行通兑账户存入32000元,否则将"撕票"。蔡某父亲已将钱按对方要求存入这一账户。通过紧张工作,侦 查人员很快确认了打入蔡家的电话来自临河市。刑警大队立即向临河市派出侦查员与当地公安部门对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场所进 行监控,并协调有关银行进行配合。19日中午,实施绑架犯罪的3名犯罪嫌疑人在临河市一储蓄所提取现金时被一举抓获。 20日,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辛某被押解回包。经初审,犯罪嫌疑人黄某等3人都为非法传销人员。2004年 2月15日上午,3人密谋绑架蔡某勒索财物。随后黄某以收到下线传销人员的钱让蔡某到包头市青山区春光小区住处取钱为 由,将蔡某骗至青山区春光小区。蔡某到指定地点后,产生怀疑,随即打车离去。黄某等三人追至包头市银河游泳馆附近,强 行将蔡某绑架,后转移到临河市。 目前,此案的进一步审理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