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公务员开修国际礼仪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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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1:44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主任记者潘述一报道 “当需要介绍‘王局长’和‘李处长’互相认识时,你先介绍谁?” ——“当然先介绍王局长啦。” ——“错了,这与国际惯例不符。国际惯例是‘尊者为后’,应当先介绍年轻的、职
这是沈阳市公务员一节礼仪培训课上的师生问答。从本月起,沈阳市大规模开展公务员的各种培训,礼仪培训是其中的重点一课,而树立现代的文明观念、遵循国际礼仪准则将是培训的主要内容。 沈阳市人事局表示,培训将分阶段进行,有行政执法权和在对外服务窗口工作的公务员将先行培训,大约需要3个月时间;然后是全市各单位根据各自需要,集中组织公务员进行不同形式的礼仪培训;最后将进行总结检查。 本是软性的文明礼仪行为,现在已被纳入到硬性考核中。沈阳市人事局将礼仪培训与《行政许可法》等一起列入公务员的必修课程表中。而《辽宁省国家公务员职位管理办法》规定,公务员履行职务中如有执行公务语言、行为不文明,影响政府形象的,将被给予行政告诫。 受邀讲课的沈阳行政学院公共关系学教授李力认为,公务礼仪与一般的文明礼貌有很大的不同,公务员不仅仅代表个人形象,还是政府形象的具体代表,因此公务员的公务文明形象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礼仪培训中,公务员将主要学习社交文明礼仪和服务礼仪标准。例如在窗口服务和行政执法中,公务员要做到热情“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别声。此外他们还将学习东方礼仪与西方礼仪的差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