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五元毫无怨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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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2:25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沈凤丽通讯员丁慧 承包了一辆公交车,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到头来只能领取5元钱。尽管如此,司售人员张某却毫无怨言。在公司的一次例行查票中,终于揭出了个中奥妙,原来是张某“收钱不给票”,有侵吞营业款的嫌疑。
今年42岁的张某原是浦南公交公司的驾驶员,去年2月11日下午,张某驾车行至塔港村时,公司质检人员上车检查,当场查获张某有收钱不给票的行为,乘客金某也证明了张某卖票不给票的违章行为。此后,公司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被解雇后,张某坚持认为自己没有“收钱不给票”的行为,公司解除合同没有依据,并向法院递交了诉状。 公交公司则认为,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同时,他们还向法院递交了一份张某的承包收入摘录。上面显示,2002年6月至事发前的2003年1月,张某每个月的承包收入都只有5元,而2月份则一下子达到了1099.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在路线车承包中的收入之低已不合情理,而其对此所持的无所谓态度更令人难以理解。公交公司的查证情况足可确信张某存在收钱不给票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据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遂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