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低保户实现应保尽保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6:16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今年我市实行城乡低保一体化工作,上千户住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石狮也将实现应保尽保。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民政局审核阶段。这是记者昨日获悉的最新信息。 今年,我市增加120万元的财政预算资金,将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100元提高到200元。同时,不让村级负担,按照市镇财政7:3的标准分级负担低保金。前不久市政府将其正式列为2004年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昨天,不少读者致电本报询问,每一低保户究竟该领取多少?是不是每位低保户每个月都将领取200元呢? 民政局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并不是每位低保户每月都可领取这么多,而是每户每月人均收入低于200元的,政府将补助到200元。如你人均月收入是150元,那么你每月将获得补助50元;你月收入是100元,那么你每月领取补助100元。其计算公式是:月个人保障金=低保标准200元-个人月收入。 我市保障重点是孤、老、残、幼和困难居民。家庭实际生活水平达到或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者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条件,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经有关部门确认,凡参与吸毒、赌博经屡教不改的人员;因法定赡养(抚养)人有能力,但不履行义务造成被赡养(抚养)人生活困难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不享受低保。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有1000余人达到“200元”这个“杠杠”,领到低保金。(记者熊振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