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开具婚姻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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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11:05 沈阳今报 | |||||||||
记者刘东庚今报讯民政部门将于近日出台一项新规,即当事人在办理房产交易、贷款、出国结婚等活动中婚姻状况证明时,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域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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