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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千元杀害赌友,罪有应得被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11:25 龙虎网

  【龙虎网讯】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一抢劫案件。在他人住宅内实施抢劫并致人死亡的被告人余德文,被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余德文,男,34岁,初中文化,个体运输,暂住浦口区珠江镇,户籍在浦口区盘城镇。2003年11月23日晚,余德文与林某某(男,48岁,福建省莆田县人)等人赌博至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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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凌晨近2时。其后,余德文留宿于林某某的暂住地浦口区珠江镇巩固村文德西路木材店内,在进入林的暂住地之前,余德文因经济拮据,又欠别人的债,便产生杀人劫财之歹念,并随身携带了作案工具羊角锤。2003年11月24日凌晨4时左右,余德文趁林不备,拿出事先准备的铁锤猛击林头部数下,致林死亡后,劫走林人民币1253元及手机一部,随后便逃离现场。不久,公安机关将余德文抓获归案。

  作者:龚达、刑贰、吴剑秋

  (来源:江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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