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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江苏7个月削峰100万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12:38 龙虎网

  【龙虎网讯】白天用电高峰,负荷紧张,晚间,发出的电又白白浪费。为了平衡用电负荷,江苏省从2003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截至2004年2月底,全省电网转移高峰负荷已突破100万度,客户电费支出也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据介绍,2003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导致用电量也在较高平台上高速增长,全年用电量达1505.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88%。原因有两方面,一是由于电力供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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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全省供用电矛盾突出;另一方面,各时段的用电负荷呈现出不均衡状态,2003年最大用电峰谷差达到831万千瓦时。

  因此,2003年8月,省政府出台了峰谷分时电价新政策。新政策规定,我省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对象由原六大行业(化工、医药、纺织、机械、冶金、建材)客户扩展到蓄能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时段和分时价比同时进行调整。据统计,该政策实施前的2003年1~7月,全省峰平谷电量三个时段的用电量比例为31.72%:35.26%:33.02%;今年1~2月,全省这三个时段的用电量比例已变为29.13%:33.95%:36.92%。显然看出部分峰段、平段的负荷已经被转移到谷段使用。

  作者:丁晓、邱钟宇、张燕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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