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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酒店商场不许市民留影 律师称管理者有权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14:38 金羊网-羊城晚报

  记者查知,非商业行为不会遇阻;律师解释,公共场所管理者有权根据实情设置规定

  本报讯记者余颖、实习生邢冉冉报道:结伴同游,拍照留影,本是一件赏心悦目之事,但是陈先生在住宅小区里游玩时却被保安禁止拍照,非常生气。住户 小区里拍照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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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初,陈先生带着两个朋友参观自己所住的广州海珠区某小区,走在初春的南国风景里,心情愉悦的陈先生拿出相机拍起了照片。大家正玩得高兴,一位自称是小区保安的人走来制止陈先生继续拍照,说是园内的景观属于公司的私有财物,个人在小区内不准拍照,并要求检查陈先生的相关证件。陈先生十分不解:“我是小区的业主,为什么不能拍照呢?”

  小区物业管理处魏经理向记者解释,早先小区对拍照或摄影没有特别要求,但约从两年前,有不少小区业主陆续向管理处反映,不喜欢自己常常被摄进别人的照片中。有鉴于此,小区管理处才做出“需向小区管理处申请、批准后才能在小区内拍照、摄影等活动”的决定。律师 管理者有权设规定

  公共场所能否拍照或摄影呢?近日本报接到了不少市民的咨询或投诉电话。就此问题,记者对广州市内的一些大型商场、酒店进行了调查。

  中国大酒店公关部的杨小姐告诉记者,从商业竞争的角度出发,他们只允许普通市民和游客在酒店大厅或餐厅附近进行简单的拍照,如出现拍摄有关商业机密景物的行为,将会遭到酒店服务员的制止。天河城广场管理处推广部的胡先生表示,如果不是商业行为,不会阻止市民在广场内拍照和摄影。荔湾广场行政人员冯小姐则说:“我们一般不会设立不准照相或摄影的警告牌,平时主要依靠保安人员及工作人员监督管理。”

  记者还就这个问题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广州一间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告诉记者,酒店、商场、生活小区管理处等,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规定是否允许在其管理范围内拍照和摄影。同时张律师也指出,在制定管理规定的时候一定要多方听取意见,做好沟通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冲突。(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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