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头判坐监 泪雨难洗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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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2:35 辽沈晚报 | |||||||||
目前辽宁省已知的、涉及偷渡人数最多的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昨日上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虽然5名“蛇头”在稍早时候的开庭审理过程中百般推脱责任、避重就轻,但根据桩桩铁证,他们被依法分别判处3年到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庭上,一名女“蛇头”在听到判决时伏地痛哭,然而眼泪已经不能洗刷她的罪行。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03年3月,被告人刘明学与某国人金文根(在逃)商量要组织
2004年2月1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由公安部督办的特大偷渡案。昨日上午宣判,被告人刘明学、金峰儒、许光日、李明姬、邢士金分别被以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3年不等。 女“蛇头”李明姬在听到“有期徒刑5年”这句话时,突然蹲在地上,捂着脸痛哭流涕,还不停地念叨着“5年啊!5年啊”,在法警的扶持下才勉强支持到宣判结束。5人中只有李明姬明确表示“要上诉”。 记者 王晓倩 实习生 李东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