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三万元燃气换来三年徒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2:35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陈微报道 去年沈阳市共有40万立方米燃气被盗!昨日,沈阳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03年燃气稽查大队查获盗用燃气案件情况。其中,一用户因盗气1.5万立方米,价值3.6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也是近年来我市第一起因盗用燃气被法院判刑的案件。 2001年6月,和平区大众浴池经营者高玉田在对浴池进行装修改造时,在燃气表前安装
据燃气稽查人员介绍,在查获的盗气案中,像高玉田这样的洗浴餐饮业用户占20%,盗气量都非常大;其余的80%是民用户。对查获的盗气户,沈阳燃气公司分别采取永久终止供气、追缴燃气损失量等手段处理,情节严重者则提出刑事诉讼。 由于盗气者大多通过采取破坏燃气设施的手段盗气,因而对燃气管网的安全也造成严重危害。为此,沈阳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偷盗燃气行为,并将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举报电话为:235276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