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优惠证应当尽快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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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6:44 扬子晚报 | |||||||||
昨天六合区一位尹女士致电创业热线845270527,她几年前就下岗了,为了解决生计,去年5月在家门口开了一家小烟酒店,看了昨天本报C1版关于下岗职工优惠政策的报道后,尹女士觉得自己也是下岗职工,应当可以享受到一些减免政策。但工商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尹女士虽然是下岗职工,但她没有办理《下岗再就业优惠证》,所以不能享受优惠政策。此外,如果是下岗后已就业或创业人员再申领优惠证也无法享受减免各种费用三年的优惠政策。尹女士当初没及时办理优惠证,造成了现在很大的经济损失。
本报记者在此提醒下岗人员应及时申领《下岗再就业优惠证》,同时也希望劳动部门为下岗人员办证一路开绿灯。李军 石小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