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假当用重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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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6:58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金洋(汉口合作路35号) “3·15”,看了各地电视台关于假冒伪劣产品的报道,我的心里很沉重:每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还是有那么多的产品质量问题被曝光。 假冒伪劣产品之所以屡禁不止,我看根子在于没有对制假者动用重典。在一些发达国
而在我们这里,采用的还是“以罚代管”的老办法,罚款与制假者的不当得利相比,显得微不足道,其结果,制假者有恃无恐,胆子越来越大,黑手伸到了食品、医药、家电、建材等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领域。 治假当用重典,我们应该吸取先进国家的经验,让昧了良心的制假者倾家荡产,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