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40万重奖 “ 文化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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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7:1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3月18日讯(记者关瑛) 今天,崂山区文化局、区财政局根据省颁标准从“文化建设基金”里拨款40万元,送到3个达标文化中心和10余个基层文化大院示范点。据悉,这是崂山区建立文化建设奖励机制以来的首次“明码标价”重奖文化建设。 据介绍,区政府从去年以来在本市首创文化建设奖励机制:街道办事处文化中心达标,获10万元奖励;每建成一个达到省颁最低标准的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区财政奖励1万元,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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