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借本报给小偷写回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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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7:21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3月18日讯(见习记者栾磊) 本报3月17日A5版《小偷登门还钱包》一文后,该文主人公东南渠村美姿时装店王秋香女士今天来到本报,想借本报给还钱的小偷写一封信。 信中王女士提到:“钱失而复得以后,我觉得你的本性并不坏,是否因为家里急用钱才干出这样的事?……我觉得你不是个坏孩子,你知道大姐带两个孩子不容易,其实别人也都不容易,你偷谁的钱谁都痛苦。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浪子回头金不换’,做个好人,这是
王女士最后表示,如果可能,她想教给这个男孩裁缝的手艺,好让他以后有点谋生的手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