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长途客车四罪犯遭严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8:27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刘海记者张仪实习生李佳丽) 昨日,记者从金堂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省公安厅挂牌的“9.19”特大抢劫案中的被告人孙泽西等四人,经金堂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金堂县法院依法判处罪犯孙泽西有期徒刑15年,余正彬有期徒刑13年6个月,黄祖跃有期徒刑12年6个月,余正刚有期徒刑12年;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去年9月19日,孙泽西等人经精心策划,决定在公路上实施抢劫。19日凌晨4时许,同案犯鄢某负责望风,余正刚开车接送,孙泽西、余正彬、黄祖跃等四人在乐至县良安镇乘上开往成都的长途客车。当车行致金堂县竹篙镇境内时,四名劫犯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仿真手枪、电棒、刀具等凶器相威胁,劫走车上乘客1000余元现金和多部手机,并造成两名乘客受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