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渎侦工作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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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8:39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记者:在当前形势下,为什么要提出加大渎侦工作的力度?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面临着怎样的形势? 何素斌:渎职侵权犯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力度,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由于社会各界对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性、危
记者:省人民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有什么具体要求? 何素斌:省检察院决定把渎侦工作作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着力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要把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是否加大、成效是否显著作为检验一个检察院整体工作的重要标准,把是否重视渎侦工作、敢不敢带头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作为衡量一个检察长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通过扎实有力的工作,加大渎侦工作力度,使今年全省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记者:检察机关怎样加大渎侦工作力度呢?何素斌: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检察机关直接立案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涉及20多个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有40多种罪名。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力度,关键是要坚决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要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特别要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和司法不公问题,继续把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放在突出位置,抓出更大成效。对那些与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相关联的渎职犯罪、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侵权犯罪、滥用职权严重损害执法和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不管是否为大案要案,都要一查到底,对犯罪分子都要依法严惩。对刑法修改后规定的一些新的渎职犯罪要坚决依法惩处。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从某种程度上说,比查办贪污贿赂案件难度更大,阻力更大,干扰更多。检察机关要做好这项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同时,要获得人大的有力支持和监督,得到政府、政协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前些年,由于宣传不够,社会公众对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高,有的把犯罪与违纪混为一谈,有的认为“决策失误不为罪”,有的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从本地、本部门的利益出发,有案不报、压案不查、该移送的不移送,甚至设置障碍,阻挠查处,造成检察机关立案难、取证难、认定难、处理难,严重影响了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渎职侵权犯罪,为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渎侦工作力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 |||||||||